单位不一致、个税不匹配?申请上海积分常见被驳回原因
在申请上海居住证积分过程中,很多申请人材料齐全、学历达标、社保基数也符合要求,却仍被系统退回或人工驳回,根据往常经验,社保缴纳单位、个税申报单位与劳动合同主体不一致,是最隐蔽也最普遍的“硬伤”,下面列举一些典型错误案例,助你避开审核雷区。

上海积分审核中的“三一致”原则
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,申请居住证积分时,以下三项信息必须完全一致:
- 劳动合同签订单位
- 社会保险缴纳单位
- 个人所得税申报(扣缴)单位
三者若存在任何不一致,系统将自动标记为“材料存疑”,即使其他条件全部达标,也无法通过初审。
注:此处的“单位”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完全相同的企业或机构,集团内不同子公司、关联公司均视为不同主体。
常见案例列举
案例一:劳务派遣或第三方代缴社保/个税
- 劳动合同与A公司签订;
- 社保由B人力资源公司代缴;
- 个税由C平台申报。
结果:❌ 审核不通过。
政策依据:积分申请要求“实际用工单位”与“社保个税缴纳单位”一致,禁止通过第三方代缴规避责任。
案例二:跳槽期间社保与个税断档或错配
- 3月离职A公司,4月入职B公司;
- A公司在4月仍为其申报了个税(如年终奖);
- B公司从5月起缴纳社保。
结果:4月记录被剔除,若影响“最近6个月”或“近4年36个月”关键时段,可能导致积分不达标。
案例三:兼职收入未合理申报
- 主职在A公司,社保和个税正常;
- 同时在B平台接单,B平台单独申报劳务报酬个税。
结果:若主职个税与社保匹配,通常不影响积分;
但若主职个税偏低,而系统抓取到多处申报,可能触发“收入与社保不匹配”预警。
如何自查与纠正?
第一步:登录官方平台核对信息
- 社保记录:通过“随申办”APP → 搜索“社保查询”;
- 个税记录:登录“个人所得税”APP → 收入纳税明细查询;
- 劳动合同:确认当前有效合同签约主体。
重点检查:近6个月(基础指标)和近4年36个月(居转户或高倍社保)是否完全一致。
第二步:处理历史不一致记录
- 若因前单位操作失误导致错配,可联系原单位出具《情况说明》并加盖公章;
- 若已离职且无法协调,建议等待不一致月份自然退出关键统计期后再提交申请;
- 切勿伪造劳动合同或要求现单位“补申报”非实际工作期间的个税。
特殊情况说明
- 集团公司内部调动:需提供集团架构证明、调令文件,并确保社保个税由同一法人主体缴纳;
- 公务员/事业编人员:由财政统发工资,个税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申报,属合规情形;
- 自由职业者参保:通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以“灵活就业”身份缴纳社保的,不能用于积分申请(积分要求“单位缴纳”)。
上海居住证积分审核已实现高度数字化,系统自动比对社保、个税、学籍、居住证等多源数据。“单位一致、基数匹配、时间连续” 是三大铁律。建议申请人在提交前留一些自查期,确保所有数据无缝衔接,如果自己不能确定的可以联系我们。



